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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川学校周边商店大整治,卖这些东西要遭!

2018-03-30 永川微发布



3月28日,永川区检察院接到学生家长反映,有商家向中小学生销售 “水晶泥”。该院立即派员与区公安局、工商局一道对辖区各重点中小学、幼儿园周边商户进行排查,并现场监督对“三无产品”“水晶泥”、“拉面彩泥”“硼砂水”执法整治情况。


 销售的硼砂粉


收缴的水晶泥产品



打掉批发窝点1个


 此次共清查

永川城区汇龙、萱花、

红旗等小学区域,

并端掉了1个批发窝点,

收缴“三无”水晶泥产品1200余盒(瓶)。


什么是水晶泥?


水晶泥又叫史莱姆水晶泥,

将硼砂水和胶水少量

多次加入水中搅拌一分钟,

加入颜料,

就会变成色彩鲜艳的“水晶泥”。



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

这种色彩鲜艳像果冻一样的玩具

若误食可以引起中毒




为什么要打击三无“水晶泥”




“水晶泥”的原材料硼砂水

就摆在学校门口文具店内显眼的位置

它的价格在几元到几十元不等

并没有写明任何的注意事项

有的还没有任何包装、说明



央视财经

也报道了这件事情


https://v.qq.com/txp/iframe/player.html?vid=o0609t0tm0c&width=500&height=375&auto=0


据了解,

这种水晶泥中含有的硼砂

世界各国多禁用为食品添加物。

人体若摄入过多的硼砂,

会引发多脏器的蓄积性中毒。

而所谓的“水晶泥”曾引发

多起儿童硼砂中毒事件。



“水晶泥”致儿童伤亡商家或该担责


莎姐检察官“普法”


一些水晶泥制作产品属三无产品,其是否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根本无法确认,而使用者主要为孩子,属于无民事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,辨识能力较差,极易发生误食,商家不作任何保护措施也未进行风险提示导致小孩误食伤亡,生产销售商家需要承担责任。
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、二十七条规定:使用不当,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产品,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。



此外,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,生产、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、药品、玩具、用具和游乐设施等,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,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;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,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。

莎姐检察官“温馨提示”


1、各超市及商户及时自查,检查是否正销售此类三无产品,请为了孩子的安全,赶紧下架。

2、家长朋友们及各学校一定要给孩子做及时的科普教育,千万不要再让孩子购买此类三无水晶泥!


一旦发现三无“水晶泥”

等危害未成年人健康的产品

要及时举报

为孩子们守护一片蔚蓝晴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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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由区检察院提供、部分图片来自网络)

编辑:周兰  田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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